一名穿著擊劍制服的輪椅使用者揮舞著劍。

輪椅擊劍

輪椅擊劍

三個劍種(花劍、重劍及佩劍)各設有男、女子(A級和B級)個人賽及團體賽,合共18項賽事。個人賽先以小組循環制對賽,晉級後則以直接淘汰制比賽。團體賽採用直接淘汰制。

劍手按殘疾程度分為三個級別:A、B及C級。A級的殘疾程度最輕,C級最為嚴重。


比賽規則:

劍手坐在一張已固定於可調校距離及左右對賽位置的金屬架輪椅上,只有上半身可自由移動。

劍手之間的距離,以手臂較短的劍手持劍後伸直手臂作基準,劍尖需觸及對方的手肘部位。量度時,一方直角屈肘後,另一方持劍直手指向對方的手肘。花、佩劍的劍頭應觸及對方小臂內側,而重劍則觸碰外側。

調校距離後需經雙方劍手同意方可。距離一經確定,不得再做改動。

比賽期間,雙方的輪椅不得移動。劍手的臀部不得離開輪椅,腳必須一直放在踏板上。劍手若用腳觸碰地面爭取優勢,即屬犯規。

當劍手刺中對方有效部位,電子計分器會亮燈。若裁判裁定攻擊有效,便可得一分。

每個劍種的有效部位各不相同:

花劍:上軀幹

重劍及佩劍:腰以上身體任何部分。